7.3 犬粮加工间


7.3.1 犬粮加工间应配备操作台、灶台,抽油烟机、绞肉机、消毒柜、冰柜、电子秤、犬用厨具等设备,可根据捜救犬生长发育及执勤训练活动所需营养进行犬粮加工。
7.3.2 犬粮加工间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㎡,并设置冷热供水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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